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 》精神,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该荣誉是国家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授予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评价。通过评审的企业作为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的领头羊,将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多年来,齐都药业践行“科技兴企”战略,重视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保护,采取完善制度、加强培训、规范流程等措施,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目前,公司共申请专利204件,其中发明专利97件。授权专利139件,其中发明专利48件。注册商标144件,其中2件中国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先后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山东)基地实践点。本次齐都药业成功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标志着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