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齐都药业发布《可回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经集团管理会研究批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可回收垃圾的分类管理,防止有价值物资流失。同时,通过用制度约束不良行为,从细节做起,不断提高企业的规范管理水平。该办法的施行也是齐都药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新举措,对响应政府环境整治行动号召、打造亮点工程、推进绿色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法借鉴了欧美国家垃圾分类先进理念和我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在处理可回收垃圾时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增加透明度为原则,将公司可回收垃圾分为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几大类,每大类又继续进行细化,类别共计二十余种。办法为公司各单位可回收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对收集、出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划分。办法还制定了奖励措施,以调动各单位人员执行可回收垃圾分类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各单位对可回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配合的主动性。(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