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才金政50条”共包括加快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激励青年人才来淄留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式、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打造高能级人才平台载体、构建一流人才发展生态6个部分,提出了产业领军人才精育计划、青年菁英托举计划、技能人才提质计划等12个人才专项计划,制定实施了“二十万大学生集聚行动”“金种子”支持计划等青年人才来淄留淄举措,创新推行了企业“中间人才”自主评价等系列突破性举措,生活补贴范围拓宽至中专生和中级工,部分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政策扩面
新的人才政策主要是对部分原有政策范围进行了延展。比如,将原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进行扩面整合,增加海外留学人才和大学生2个赛道。将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纳入我市人才公寓享受范围。
加大市外高校大学生支持力度。对到我市实习、游玩、访友、探亲的市外大学生,可享受部分景区免门票优惠、入住青年驿站半价优惠等政策。
支持人群覆盖到中专生和中级工。率先将中专生和中级工纳入人才政策,并将大专生一次性1万元补贴,改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5年。
政策提标
新的人才政策主要是对部分原有政策支持标准进行了提升。比如,考虑到目前省级平台评审数量减少、投入增加、难度增大,对省级重点平台支持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进一步激发用人单位创建省级平台的积极性。
将本科、硕士一次性购房补贴由原来5万元、8万元,提升到8万元、12万元。目前,我市对新引进的中专和中级工、大专和高级工、本科和预备技师、硕士、博士,分别每月给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支持5年;大专、本科、硕士、博士购房时,分别给予3万元、8万元、12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综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我市对中专和中级工补贴达1.8万元,高级工达3万元,大专和预备技师达6万元,本科达14万元,硕士达24万元,博士达54万元,同时,对新引进到“四强”产业领域的B+以上学科本科、硕士、博士,每月再增加1000元补贴,支持标准全省领先,等等。
政策创新
新的人才政策主要是对原有政策盲点进行了补充。比如,专门增加青年科技人才、产业“新锐”人才支持专项,对有潜力的重点人才进行提前培养。
对“中间人才”进行支持。市委人才办调研发现,部分在企业核心岗位工作的“关键性”人才,受学历年龄、人才工程、专利成果等限制,无法纳入现有人才政策体系。由于不同企业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不同,难以划定统一标准,此次政策升级将“中间人才”评价权交给企业,只要企业认可且符合一定标准条件的人才,就给予支持。
首次关注长期留淄。对在我市工作10年以上的人才,给予荣誉激励以及享受旅游景区、体检等优惠服务,让长期在淄人才感受到城市尊崇。(摘自《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