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药品价格调查思路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0-08-02

据医药经济报消息  针对部分媒体披露“多种药品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悄然涨价”一事,国家发改委终于拿出了实际性举措。该委71日发出通知,要求对新进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部分已规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专项调查。

此次调查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统一组织,将通过实地查阅财务账目和原始销售凭证等方式,获取药品实际出厂价格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调查范围共涉及900多家生产企业,近900个品种。

来自多个省的物价局的信息显示,目前,各地复核药价工作也在全面铺开。从本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物价系统就带头启动了对已经公布的药品价格分期分批进行全面复核的工作。该省首批进行价格复核的药品包括753个品种剂型;复核内容不仅包括出厂(口岸)价,还覆盖了生产成本价格、供货价、中标价、实际零售价等主要指标。

据了解,在现有的体制下,业内对于药价形成机制究竟该如何改进、如何解决二次定价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

目前,我国的药价形成机制基本上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即: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2007年,国家发改委曾试图对市场调价的药品,施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注药品出厂价以及建议零售价的新举措,但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下文。

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1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表明,今后在药品定价方面,政府或将加强对药品定价成本的核算,计入定价成本的制造成本核算办法,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