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贺端湜会长带领副会长、理事单位负责人签署了《创建诚信医药企业倡议书》。山东医药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人民用药安全,自觉纠正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为我省人民防病治病做出了重要贡献。
创建诚信医药企业倡议书
围绕服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药行业当务之急,是强化行业自律,创建诚信企业。诚信,是民族的传统和美德,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行业的立足之本。为此,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向全省医药各级、各专业协会和分会、各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及有关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高度认识创建诚信企业的重大意义
创建诚信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诚信、全民诚信、各行业诚信对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和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和增强政府、企业形象和公信力,都有着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当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中的药品安全、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已经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医药行业诚信,不仅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损害了行业和企业的形象,我们倍感痛心。因此,行业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应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创建诚信企业的重大意义,切实从我做起,共同开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新局面。
二、协会会员要成为行业诚信建设的带头人
在第二届会员大会召开之际,广大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协会发出的倡议,本着自尊、自重、自律、自省、自强的精神,推进诚信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在此我们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诚信工程建设活动
坚持做到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诚信竞争、诚信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决不使用劣质原料;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手段竞争。确实把树立“八荣八耻”信念和创建行业诚信工程结合起来,创立企业品牌、保持产品品牌、树立行业品牌。
2、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工艺规程》实施科研生产、经营,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杜绝生产、经营假药、劣药的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放心。确实执行和做到:不向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单位采购药品、不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人员推销药品。
3、自觉纠正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道德观,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坚持持续、不间断地开展自查和宣传工作;坚决支持、拥护政府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打击违纪、违规、违法的活动。医药行业、医药企业要成为全社会守法、诚信的楷模。
4、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同时保护患者利益不受侵害。严禁哄抬药价和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并杜绝由此造成的无序、恶性竞争。在目前尚在进行的药品招标采购中,反对不顾质量、不顾品牌而仅以低价、削价、低扣率竞标的行为,在市场竞争中争取运用价格竞争手段,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成本核算。
我们将切实深入持久开展企业诚信工程建设,坚守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理念,推行诚信自律,培育诚信文化,宣传诚信单位,表彰诚信典范,使山东医药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氛围中做出贡献、发展壮大。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