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全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李树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朱增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锡锋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森主持。
李树民在讲话中指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作为生产源头的广大食品药品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要带头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始终把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各相关企业要依法执行食品药品国家标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每个环节,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朱增法围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作重要报告。报告着重从法治角度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法律内涵、要求、依据进行深入讲解,从法律概念、法律责任、法定义务等方面对企业主体责任的承担和履行进行了全面论述。
会上,还播放食品药品安全警示片,下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会议要求,公司董事长郑家晴作为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参加会议。会后,郑家晴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一是强化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全覆盖的质量管理;二是强化车间班组主体责任,抓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三是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与审计,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四是完善质量投诉和市场应急机制,对市场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发生。郑家晴表示,要以全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为契机,在公司内部积极营造产品质量关系企业生命、药品质量关系患者生命的“两个生命”理念,不断加强员工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层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层层把好工作质量关和产品质量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积极为医药行业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卫真 丁衣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