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衣鹤 通讯员 周海洋)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人社部发【2010】60号),批准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齐都药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为企业为国家培养锻炼更多更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是企业长效提升科研实力的新的攻关平台,是齐都药业全面实施科技兴企、人才强企和国际化战略新的起点和里程碑。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国家在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具体体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设站单位要依据原人事部《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发【1999】127号)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6】149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和当前科研工作实际,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三是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并严格按规定招收;四是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尤其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创建三十多年来,特别是一九九八年改制以来,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依托大专院校研究开发新产品。同时,注重企业自身科研队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先后获得新药证书50多个,现在研产品30多个,获得国家专利18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课题5项。步复迈、迪诺新、甘忻等多个新药产品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生物医药产品基地骨干企业、全国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创新能力十强、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产业化示范企业、山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董事长郑家晴充满信心地说:齐都药业在科研、生产等方面具备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条件,能够为博士后进站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热忱欢迎海内外从事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中药学、生物医药、高分子医药包装材料等专业的博士毕业生进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