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齐都药业正式转发财政部、证监会五部门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要求在全公司范围施行。
该规范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各项工作的范围、职责和流程等。该规范的导入施行,可以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也是公司“开源节流、挖潜堵漏,向管理要效益”活动的重要举措。
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出台,由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内容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7章50条。为搞好该规范在基层的实际落实,财政部等五部门还相应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成本费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等18项内容。
公司本次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将按照实施分系统培训与学习、制定实施细则、汇总整理实施三个阶段分步进行。
在今年,系统的学习培训是实施该规范的前提,各部室车间应在全面学习该规范的基础上,选择与本部门工作密切关联的章节进行系统的重点学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可行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逐步健全和完善齐都药业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