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福春)4月1日,修订后的《生产车间经济责任制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该方案将生产车间工资总额分为产量工资与效益工资两部分,超支节约的奖罚额度由工资总额的10%提升到30%。在产量稳定的条件下,利润水平越高,成本控制越好,职工的工资越高。在利润水平和成本控制稳定的前提下,产量越高,职工的工资越高。
与过去办法相比,修订后的新方案将车间责任制考核由侧重于成本中心转型为相对利润中心,利润指标成为主要考核指标。这就促使车间必须加强经济核算,不能仅考虑降低定额单耗,而是要综合考虑利润、成本和产量各项经济指标因素,从而保持利润最大化。新方案更具科学化,必将为车间生产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发展带来好的影响。